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六)項、《國土資源部關于完善礦產資源開采審批登記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土資規〔2017〕16號)第二十二條、《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政策性關閉礦山采礦許可證注銷有關工作的函》(自然資辦〔2019〕1574號)的有關規定,依據《嘉蔭縣人民政府關于依法關閉“嘉蔭縣金海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馬連金礦”和“馬連金礦尾礦庫”的通知》和嘉蔭縣自然資源局申請,經研究決定,于2022年6月9日政策性(非申請)注銷嘉蔭縣金海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馬連金礦采礦權(許可證號:C2300002011114120120454)。
特此公告。
黑龍江省自然資源廳
2022年6月9日